【离婚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4/9/19 9:30:45 点击数:
导读:赔偿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
赔偿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首席律师
资深离婚律师 韩佩霞主任
最新推荐
律师联系方式
韩佩霞律师,您的律师朋友,随时为你排忧解难,为您维权!
业务手机:13771872126
咨询QQ:849972938
传真:0512-65199816
E-mail: 68lawyer@163.com
告示:本站留言韩律师将在24小时之内给您回复!
执业机构:江苏大昶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城北西路1599号机电五金城E1幢314、315室
(姑苏法院斜对面)乘车公交:8、32、356路机电五金城南下车;
36、101路新东方汽配城下车;921路物流服务大厦东下
邮编:21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