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为买房假离婚真分手,韩律师代理成功挽回损失30万
【离婚案例】为买房假离婚真分手,韩律师代理成功挽回损失30万
案情介绍:
原告男某与被告女某于2000年2月经人介绍结婚,双方生育一子,并购有一套房子,一家人生活也算幸福美满。但2014年儿子眼前要读初中了,双方名下的房屋只够两个人落户,为了孩子顺利入学,双方有决定假离婚,孩子户口入学问题解决之后再复婚。双方到民政办理了离婚手续,房屋及孩子均归女方,车辆及公司股份归男方。假离婚后双方象以前一样共同生活,看到苏州房价上涨,男某筹款30万作为首付又买了一套房,因双方已离婚,房产证便办在了女方一人名下,并以女方名义办理了按揭贷款。然而,小孩顺利入学后,双方感情恶化,经常争吵不断,都不愿意再复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新买房屋首付款。女方不肯。男方找韩佩霞代理此案,为其起诉索要房产。
韩佩霞律师意见:
男女双方已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应当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即日起已经终止。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双方婚内购买的房屋已分割完毕。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名下财产应归各自所有,故在离婚后购买民工房产时,男方购房所支出的款项依法应属于男方所有。 对于女方主张双方离婚时女方分的财产较少,30万元购房款是男方对其的赠予,是对她的补偿。但女方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采纳了韩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出资款30万元。
律师声明:
为保守当事人秘密,本律师在发布该案例时隐去了当事人真实信息,如当事人或其亲属看到该文仍然认为泄露其隐私的,敬请见谅,并及时与本律师联系,本律师会尽快予以更正!
韩佩霞律师联系电话:1377187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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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离婚律师 韩佩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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