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之一】王宝强离婚声明的效力
作者:韩佩霞 发布时间:2016/8/16 21:52:09 点击数:
导读:【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之一】王宝强离婚声明的效力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在微博中发出离婚声明,声称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王宝强的单方面的离婚声明是否存在法律效力?苏州离婚律师韩佩霞解析:离婚声明…
【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之一】王宝强离婚声明的效力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在微博中发出离婚声明,声称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王宝强的单方面的离婚声明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苏州离婚律师韩佩霞解析:离婚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王宝强发出该声明后,其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并不因该声明而解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协商一致,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在夫妻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只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此某个当事人个人的离婚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婚姻关系不会因此声明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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