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离婚怎么分割军人住房补贴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苏州离婚律师韩佩霞 业务手机:13771872126(欢迎咨询和聘请律师)中国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1508室1599
江苏大昶律师事务所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网www.68lawyer.com
咨询QQ:849972938 微信:13771872126 E-mail:68Lawyer@163.com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资深离婚律师 韩佩霞主任
韩佩霞律师,您的律师朋友,随时为你排忧解难,为您维权!
业务手机:13771872126
咨询QQ:849972938
传真:0512-65199816
E-mail: 68lawyer@163.com
告示:本站留言韩律师将在24小时之内给您回复!
执业机构:江苏大昶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城北西路1599号机电五金城E1幢314、315室
(姑苏法院斜对面)乘车公交:8、32、356路机电五金城南下车;
36、101路新东方汽配城下车;921路物流服务大厦东下
邮编:21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