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追踪】宝强的法律劫:你让我“绿帽”,我让你“坐牢”?

  发布时间:2017/9/14 9:59:33 点击数:
导读:离婚诉讼那些事自去年明星王宝强微博自爆被“绿帽”,这部明星私生活的剧就不断上演,闹剧如何收场呢?王宝强,他最终选择诉诸法律这条不归路,选择聘请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至今该案未下判决。想到这里就心

 

离婚诉讼那些事

自去年明星王宝强微博自爆被“绿帽”,这部明星私生活的剧就不断上演,闹剧如何收场呢?王宝强,他最终选择诉诸法律这条不归路,选择聘请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至今该案未下判决。想到这里就心疼宝宝,也只有经常做离婚诉讼的律师才能懂这种痛,比如夫妻间到底还有没有爱?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没出轨?孩子是不是我的?抚养费多少?......而这些一系列问题不是靠嘴巴和微博能说清楚的,对于法律,必须有证据。于王宝强言,离婚诉讼这条路显然不好走,他也会觉得自己的权益得不到及时、很好地维护。那么,办法来了。

“坐牢”,没那么简单

从微博的广大言论来看,超级多人对宋某被抓拍手叫好,这也符合大众的社会心理。然而,隔壁宋某被抓了,真的会被判刑吗?判多久呢?还有马蓉会不会也被抓?这才是你们最关心的吧,但事情远没你们想得那么简单!

前方高能普法,尤其被出轨或者出过轨的人士,请注意风险防范!

1、隔壁宋某真的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首先,该罪的主体特定,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宋某是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总经理,表面上符合特定主体了。

其次,宋某必须利用职务便利,也即是说宋某必须要利用总经理的职务在工作过程中,利用自己经手、主管或者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便利。而宋某又是王宝强的经纪人,所以到底哪个身份呢?如果是七十二变,就不好说了。

再次,要宋某非法占有了本单位财物。这里好判断的是非法占有,不好判断的是单位财物。因王宝强成立的影视工作室,一般是王宝强一人说了算,就笔者的办案经验而言,很多民营企业老板对于企业管理无规范的法律意识,很大可能把企业当成自己个人的,这里很可能会涉及王宝强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的混同,那么如果混同了,“本单位财物”的认定就会存在很大问题了。

最后,宋某涉嫌的数额必须数额达到6万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为6万元以上。

所以,只有宋某完全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而王宝强个人与影视文化工作室、王宝强与宋某、宋某与影视文化工作室、王宝强与马蓉、马蓉与影视文化工作室、马蓉与宋某之间的混乱经济帐才是宋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最大障碍。

然而,上边这个问题只有律师才能懂,就不多说了。

2、隔壁宋某可能面临的刑期有多长?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100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隔壁宋某可能面临的刑期最长可达15年,就要看涉嫌职务侵占的具体金额了。

所以,建议隔壁宋某家属一定要找一个专业的刑辩律师了。否则,后果很可怕。

3、你们关心的马蓉会不会也被抓?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是说,理论上马蓉是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的,但是目前看,马蓉工作室的微博还在发布,表明她还没有被抓。

所以,这个事,要看宋某涉嫌职务侵占之时,马蓉有没有故意一起做。

马蓉是否会被抓,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毕竟你我都无抓人的权力,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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